根据《***刑法》的要求,毛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事实上,这意味着毛违反了传染病防治的有关规定,造成了严重的传播风险,并拒绝执行人民政府提出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内的刑期。
7月21日,毛先生离开南京居住地,采取封闭控制措施,前往扬州,住在姐姐家。在此期间,南京的居住历史尚未按照扬州的防疫规定主动向社区报告。直到27日,毛先生因干咳发烧独立到医院检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才被警方操纵。
在这7天里,毛老太到处活动,经常进出餐厅、商店、麻将店、农贸市场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她过着舒适的生活,但一群人被感染了。更严重的是,她不仅没有主动申请或故意隐瞒自己的行程,甚至在公安部门第一时间调查她时,也拒绝说出自己到扬州后的行程。由于疫情发生早、发现晚,扬州的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造成严重传染病传播风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毛太太故意隐瞒行程,不配合防疫工作,导致多人感染,很可能被判处三年至七年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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