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临床医生出具给病人的,而且需要在三日内盖章才有效果。疾病证明常用于保险索赔,伤残鉴定,病退和病休等,而且病历和诊断书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医疗活动过程的描述和资料总和,后者是对疾病所下的结论,康复情况总结等,而且诊断证明是不能乱开的。
但是如果医生不给开诊断证明,可以反应到上级部门,而且开证明的话,需要是医院注册医师,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才有资格开。医生为什么不愿开疾病证明书,因为要与自己执业有关的,相符的疾病证明,而且也要负责任,需要有科学依据,也不能伪造。
还有就是有些疾病诊断难度大或者是有分歧,还没有明确结论的,而且也比较麻烦,特别是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和公伤等,需要会诊,要核实有疑问的诊断,主治医师开,科主任签字后才能盖章。
医生为什么不愿开疾病证明书,首先就是不能伪造,因为要承担后果,可能被追究责任受到处分。还有就是疾病的证明是要盖章后才有证据效力,需要是专业的医生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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