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改造是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三大改造一般指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即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从1951年12月开始,党中央颁发了一系列的决议,规定了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阶段后基本完成,全国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96.3%。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合作化道路,把个体手工业转变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理论和实践。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3年11月开始至1956年底结束,全国90%以上的手工业者加入了合作社。
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将民族资本主义经济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和实践。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是过渡时期的一项基本任务。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4年至1956年底全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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