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卦六爻,爻有爻位。表示等级和地位。就全卦来看,下卦三爻与上卦三爻构成矛盾的对立。下卦属于被统治者的地位,上卦属于统治者的地位。汉代的易学书谈到卦位的,以《易纬•乾凿度》为详细。云:“初为元士,二为大夫,三为三公,四为诸侯,五为天子,上为宗庙。凡此六者,阴阳所以进退,君臣所以升降,万民所以为象则也。”
《系辞传》说:“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邪!”
李鼎祚《周易集解》载崔憬的注文,即本《乾凿度》之说,谓:“二,主士大夫位,佐于一国;四,主三孤、三公、牧伯之位,佐于天子,皆同有助理之功也。”又云:“三,诸侯之位;五,天子之位,同有理人之功,而君臣之位异者也。”
这种定位法,极不符合周代的君臣关系。如果三是诸侯位,处于二的士大夫只能效忠于三,而不能效忠于五。因此也就不存在“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的问题。崔氏却说:“言二是阴远阳,虽则不利,其要或有无咎者,以二柔居中,异于四也。”至于“三多阒,五多功,贵贱之等也”,贵贱指阶级关系而言,如果三为诸侯,他和天子之间,只存在等级关系,岂有贵贱之別!三多凶,这与士的地位,却是十分吻合的。三多凶,适合于士而不适合于诸侯。
爻位又有阴阳之象。奇数为阳,偶数为阴。一卦六爻,初、三、五为阳,二、四、上为阴。但以往注家谓初、上两爻无阴阳之分。此种说法,尚可商榷。就初爻而言,阳在下位,如同日在地下,虽阳而实阴。再就上爻而言,阴在上位,如同月受日光,虽阴而得阳。初爻象征贵族的没落,上爻象征奴婢的翻身。初和上非阴非阳,亦阴亦阳,而是阴阳,象征奴婢,象征弓矢,象征匪寇。
由爻象便产生爻的当位或不当位问题。爻象与爻位一致者,谓之当位;爻象与爻位不一致者,谓之不当位。也就是说,阳爻处于阳位,阴爻处于阴位,谓之当位;阳爻处于阴位,阴爻处于阳位,谓之不当位。
例如:乾卦六爻皆阳,则其二、四、上爻皆不当位。若皆变为阴爻,则六爻皆当位,成为既济卦(离下坎上)。坤卦六爻皆阴,则初、三、五爻皆不当位。若皆变为阳爻,则六爻皆当位,亦成既济卦。
卦中爻位因数之奇偶而分阴阳,在天道卦中三辰、三正之象,以及在地道卦中五行之象适相配合,皆是阴阳。
天道卦中,下卦第二爻为午时之象。其爻位处于阴位,阳处阴位,表明午时有日食。《易经》中的阳,都是阴阳,这是通例。
又如:天道卦中,第三爻为酉时,日已西沉,可是爻位是阳位,这又如何加以说明呢?这种情况,说明虽已天黑,但有月明。且举小畜卦为例:
九三:舆说複(通行本作辐,从《释文》一本),夫妻反目。
这一爻辞所说的是:太阳西下,明月东升,如同舆辏脱落,一轮下坠,一轮上翘;又如同夫妻互相射箭。从“书不尽言”的话来看,九三只是谜面之半,故言有未尽,自然意亦未尽,非运用系辞的方法不可。小畜九三为遇卦,其之卦是中孚卦:
中孚卦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通过系辞得到一个完整的概念:日月相互为敌,月鼓而歌,曰罢(疲)而泣(鼓为弓声,歌为箭声)。
再就地道卦来看。履卦六三的爻位是阳,六是阴爻,也就是阴处阳位,表示奴婢势力的伸张。履卦六三爻辞如下:
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哩人,凶。武人为于大君。
小畜六三为遇卦,其之卦为乾卦九三,其爻辞如下:
君子终曰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武人称王称霸,君子以阳处于酉时,虽然善射,也无能为力了。
由此可知,阴处阳位,有利于阴,也就是有利于奴婢;阳处阴位,不利于阳,也就是不利君子。
此外,爻的比、应关系,也有许多定例。比是比邻,指爻位相毗连,例如第三爻与第四爻相比,又与第二爻相比,相应的爻指初与四相应,二与五相应,三与上相应。其中四与五相比,二与五相应尤为重要,因为五是王位,对五的比应,关系到王权的强弱、国家的盛衰。
相比是阴阳相比,相应是阴阳相应,所以比或应都必须是一阴一阳。例如五与二两爻,一阴一阳,谓之相应;两爻是阳或两爻是阴,谓之不相应。
且以离卦为例说明比应的关系:离卦五为阴爻,表明君弱臣强,而五又无应,因二是阴爻。一观卦象就知道君主为强臣所制。离卦九四爻辞:“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究竟是什么事?再看变爻吧。遇卦为离卦九四,其之卦为贲卦六四。其爻辞为:“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原来是奴婢起义突如其来了。
弱君比于强臣,而有应者吉,例如鼎卦:鼎卦四比于五,臣强主弱,但二以刚应五,一观卦象就知道君主得到民众的拥护,自无不利。再看鼎卦九四爻辞及其变爻。
鼎卦九四:“鼎折足,覆公悚,其形渥,凶。”变爻为蛊卦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系辞的结果,原来是出卖的婢女,到了新的主人家,不小心将火锅打翻了,其凶可知。这说明臣下有罪,君主能够加以处分。这就是君弱应强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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